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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对去库存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发布者:投资管理集团    时间:2016-03-29

         在2015年底,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任志强就指出,“目前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库存增速上升,对于宏观经济来说是相对危险的。而最有效的去化政策是有限额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住房个贷利息冲抵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在国内,早就出现过利用“个税改革”来救市的成功案例。

        1998年,上海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楼市的影响,曾出台过为期5年的个人购房退税政策。

        政策规定,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

        这项政策也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1997年上海的住宅销售面积是617万平方米,1998年就达到1057万平方米。

        与1998年的上海政策如出一辙,把房贷利息部分作为税前抵扣项,最直接的效果就是降低了个税负担,从而达到变相降低月供负担的效果。对于购房者来说,等于获得了一个低利息或零利息的按揭贷款方式。

        对于无房者而言,要想成为这项政策的受益者,首先就要消费购房,这无疑会刺激相关的需求;对于有房者而言,可以直接享受减免个税的优惠,从而拿出更多资金用于消费,比如购车、旅游、休闲以及娱乐生活。可见,购房成本的降低,必然会刺激购房需求的激增。